第1408章 承包到户-《隋唐大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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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新的均田制下,每户保留二十亩的永业田,就是这二十亩地是可以传给子孙的,也可以买卖给本村之人,而其余的田地为口分田,这个田不是私有。

    “三十年重新均一次田地,四年可以微调一次。”

    比如有人去世,有人出生,四年后可以根据最新的户籍情况适当调整一下。

    “朕打算让各地再普查一下,比如一村达不到人均十亩地的村子,那么就要将一部份穷困者迁出,迁往百济林邑等地去,到了边地,可以足授他们一户百亩,甚至可以给新移民每人十亩的永业田。”

    一个村子如果有三千亩地,却有一百户人家,七百口人,那么这个村子实际上是无法做到每户分田一百亩的,更做不到一丁百亩。

    故此按皇帝的新均田令,按户均田,可实际上一百户人家也总共才有三千亩地可分,一户最多就能分三十亩地。

    这个田亩数便是严重不足,故此,对这样地少人多的村子,就得动员百姓移民。

    如果迁走七十户,只剩下三十户,那么剩下的三十户每户都可以分到一百亩地,就能达到授田的上限,不管一户有八九口人还是三四口人,无疑以后日子会更好过。

    迁移出去的百姓肯定不容易,故此朝廷要对他们给予一定补偿,比如迁走的首选穷困之家,这样迁走损失小些,再者优先迁兄弟多的家族,这样迁走一两个,村里也还有个兄弟留着守祖坟。

    朝廷还要负责迁移的路上费用,甚至给他们准备好到新居住地的田宅地等,要为他们提供种子农具耕牛等出租,让他们渡过最开始的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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