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8章 承包到户-《隋唐大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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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秘书监王珪提出一个问题。

    “朝廷年年开拓边疆,武功赫赫,历年来也不断往外迁民实边。如今林邑和安东新设两道,再加上北庭和吐火罗这西域两道也肯定要移民,这只怕没那么多人可移了。”

    “想办法,各地都要想办法。原则上,还是对于地狭人多之地,迁移人口出去。朕近来常思这均田之法,觉得一丁授田百亩这一条,其实从魏到如今,基本上都没有真正的实现过。故此呢,朕打算改革均田法,改人丁均田百亩为按户授田。”

    “授户授田?”

    “可每户口有多有少?”

    几名宰辅一起提出疑惑。

    “按朝廷先前制定的户籍政策,大功以下皆令析户分家,故此一般来说一户最多三代同堂,甚至儿子成年后也会分家,一家往往也就是五六口人,少者三四口人多者八九口。”

    罗成跟大家分析道,按这种户籍法,其实以往那种大家族一起生活的情况已经较少了,朝廷要求分家分户,为的是更好管理控制户籍人口。

    故此如今的家庭户口口,差不多跟后世一样,都是小家庭模式。

    一个这样的小家庭,往往都是一夫一妻,带几个儿女,有的若是幼子则会带着年迈父母一起生活。

    “一户均田最多百亩,最低则是每口不少于十亩地。”

    以家庭为单位授田,八九口的最多能分一百亩,如果三四口人也能分一百亩。

    “当然,具体情况下,又要按各村的田亩数来定。如果村中人多地少,最终便按实际数量按户均分,如果村中田多,足授情况下,有多余之田,则留为官田,给人佃种收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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