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种田文的极品小姑(五)-《女配独自美丽[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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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酸水的作用一个是给鸭血增加底味,一个是防止鸭血凝固成块。

    搅动好了之后,陆溪才蹲下来,和何氏一起把鸭毛拔了个干净。

    把内脏掏空之后,就让何氏处理鸭肠和鸭肝鸭肾,而陆溪则是提着光溜溜的鸭子,往厨房走去。

    今天吃的是白切鸭,讲究的就是原汁原味。

    陆溪没有怎么处理鸭子,直接整只放进大锅里,加入水没过鸭子,往里头丢了香叶、八角、桂皮,又倒了点酒,差不多就能压住鸭子的骚味了。

    盖上大火煮开,大约过了二十分钟,翻个面继续水煮,等筷子可以插入鸭子肉里,不带出血水就说明熟透了。

    陆溪把煮熟的鸭子拎起来,煮鸭子的水也不到掉,直接往里面加点米,煮起粥来,加点盐调味,粥的味道就很好了。

    接下去就是最后一道工序了。

    粥煮好了之后,提下灶台,上锅,下油。

    这一步,是要煮鸭血酱。

    油稍微多放一点,热了之后,倒入鸭血不停的搅拌,直到鸭血变得黏稠变色,就可以完成了。

    起锅尝尝味道,要是盐的味道不够,就再调个味。

    最后还要放入这道菜的灵魂,紫苏。

    把紫苏切碎,然后放进鸭血酱里搅拌搅拌,就是一道简单美味的鸭血酱。白切鸭切块之后,蘸着酱吃,那味道形容都形容不出来,简直人间美味。

    这种吃法,是以前陆溪学到的,是桂菜里面的做法,陆家这边不这么吃,当陆溪端上来一碗看上去黑乎乎,好像很黑暗料理的鸭血酱时,其他人面色都有不同程度的紧绷,很怀疑这玩意儿到底能不能吃。

    陆溪第一个夹了块鸭肉,然后鸭血酱里头一裹,往嘴里放,说不出别的话,只是比了个大拇指。

    陆秀英将信将疑,也学着她的吃法,试了一下。

    这一放进嘴里,眼睛就不由得瞪大,只顾着“嗯嗯”几声,然后就狼吞虎咽下去了。

    好吃!太好吃了!

    就连用煮鸭水煮的粥,味道也是说不出的好。

    本来鸭子的肉骚味是很重的,可是这粥喝起来,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既能吃到米的清香,又能吃到肉香,两者结合在一起,绝了!

    见陆秀英欣喜的样子,其他人也有样学样,然后被这道菜深深的折服了。

    一只鸭子很快就见了底,吃完了,一点也没剩下。

    陆建雄本来担心女儿这么花钱,迟早把家底败光的,可这一顿肉,又把他心底那点担忧给抚平了。

    美食当前,那就……以后再说吧。陆建雄想。

    等到陆溪培养的蘑菇成熟了第二批之后,她就摘下来打算拿去卖掉了。

    这一次的成品比第一次还多,足足有七八十斤,陆溪一个人是背不动了的,陆秀英便让陆建雄和陆大请了假,陪着陆溪进城去卖蘑菇。

    在他们出门之前,陆秀英还千叮咛万嘱咐,让陆溪带他们两好好认认路,人人主顾,这样一来,以后陆溪只负责东西的制作,然后卖的活儿就交给两个大老爷们了。

    毕竟卖东西有危险,要是不小心被抓起来,说不定要被关起来教育一顿,还要游街。

    陆溪一个没有出嫁的女儿家,哪能做这些事情啊?得冒多大的风险?

    但两个男人就不一样。

    男人皮糙肉厚,被抓了,被打了也不打紧,哪怕被关起来教训一顿,也就像被跳蚤扫了一下而已,根本算不得事情。

    陆建雄深以为然,他也觉得不能总是让闺女这么天天往外跑了,关键是,还乱花钱!

    三个人就一起出发了。

    因为人多,所以陆溪多拿了些东西,之前酿的杨梅酒,还有一些山上挖来的新鲜山货,家里舍不得吃的,都拿来卖了。

    这一次陆溪没能骑自行车,而是和另外两人一起步行走路。

    到了城里之后,陆溪带着陆大和陆建雄来到居民区,先跟大叔碰了面,然后和他交易了一下。

    拖陆溪的福,这个月来,大叔家的伙食不错,虽然钱的花项多了,但人的精气神也上来了,再也不会像饿死鬼一样,见到吃的就亮眼放光。

    大叔现在口味变得挑剔起来,对于蘑菇什么的,再没有很迫切的需求,一个是之前买的还有,二个是吃腻了,需要换换口味。所以这一次,大叔只要了陆溪带来的卤鸭,整只买下来,一共五块钱。

    这只鸭买下来的时候有五斤,一斤四毛钱,所以只花了两块钱,稍微加工转手卖出去,刨去成本后,就赚了三块钱!

    陆溪欣喜非常,问了一声以后还有要不要,得到了肯定答案后,她知道这种食品可以多弄点了。如果只是买原产品,利润还是太少了。

    大叔虽然买的不多,但帮陆溪叫了不少人来看她的货。

    每个来的人,都偷偷摸摸做贼似的,快速的挑选完毕,和陆溪交易,然后就快步走了。

    整个过程完成得十分迅速,不到一个小时,陆溪的货就卖完了。

    背着空空的竹篓出来,遇见这个小区里的人,逢人被问,她也只说是来探亲的,一点口风都不露。

    回去的路上,陆溪又开始盘算着今天晚上吃什么。

    之前陆地寄回来的肉票粮票,因为陆家人都舍不得花钱,所以攒下了不少,一口气攒了好几年,平时花得最多的就是布票,不然还真不够陆溪这么挥霍的。

    一听到陆溪口里报出来一连串的菜,陆大不由得咽了咽口水,说道:“我以前最大的愿望,就是有朝一日,赚钱了,有出息了,能去国营饭店吃饭。”

    陆建雄一听,心里哎呀一叫,立即训斥道:“憨货!国营饭店的菜哪里有你妹妹做的好吃?别去了别去了!”

    陆大憨憨一笑,说:“爸,我没想去,我只是想说,现在最想吃的,就是妹妹做的饭,就是有人请我去国营饭店吃,我都不去的。”

    陆建雄这才松了口气。

    一个败家子就够了,再来一个,家底就要被败光了!

    最终,陆溪买了两斤排骨回去,打算回去就做一顿红烧排骨。

    陆建雄本来还想说点什么的,但也许是最近天天大鱼大肉的,也让他淡然了,他居然觉得还行,也就不说了。

    而且今天闺女多么能赚钱,他也看到了,花用总是够的,不需要他天天操心家被败完。

    这么一想,陆建雄就开始期待今天的晚餐来。不吃白不吃,他老妻说得没有错,闺女有孝心,他凭什么不能心安理得的享用?

    就这样,陆家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

    陆溪的生意逐渐步入正轨了。

    自从家里的两个劳动力加入后,陆溪赚钱的速度快了很多,当然她赚的钱也不能独占,要分出去的。

    没人和她提这件事,是陆溪自己提上日程的。

    陆溪把这些日子赚的钱全部拿了出来。

    陆大和陆建雄一共和她进了两次城。

    第一次赚了二十块,第二次赚了三十块,刨除成本,净赚四十二块钱。

    陆溪说道:“爸和大哥没少出力,所以这钱一共分为三分。一分给大哥,一分给爸。爸和妈年纪老了,需要钱傍身,所以可以多给一点。蘑菇都是我在照顾,饭也是我做的,东西是我买的,所以我拿大头。这四十二块钱,我五,爸和妈三,大哥二,你们看这样,成吗?”

    陆秀英和陆建雄本来就心疼闺女,对他们来说,这些钱就更白捡的一样,不给他们都行,当然没什么问题,陆秀英还想给陆溪塞回去呢。

    陆大和何氏都是两个老实巴交的人,这些钱对他们来说,也更天上掉的差不多,他们都不需要做什么,就能获得额外的支出,当然也是好事,是万万不敢多贪的。哪怕是陆溪一点都不给他们,也没人说什么,现在给了,那是陆溪好心。

    陆大说:“成,小妹,你的恩德,我们会一辈子记在心里的!”

    陆大也知道,这生意是一桩长久的生意,只要他们还能动,还能往城里倒卖东西,就能一直赚钱。

    这样一来,他两个孩子上学的钱,就都不愁了。

    家境一下子得到改善,当然没人说什么。

    只是经过这件事后,家里隐隐以陆溪的意见为首了。一个是她赚的钱是最多的,能带家里人吃饱饭;二个是觉得她书读的多,明事理,辩是非,事情交到她手里出不了错。

    就这样,从夏天到秋天,从秋天到冬天,陆溪一直都在忙着她的致富大计。除了一开始的那位大叔外,她还另外认识了两个会经常买东西的人,加上有陆建雄和陆大的帮忙,她赚钱的速度越来越快,现在基本上每次进城,都能赚个五六十。

    虽然要分一半出去,但也比一开始单打独斗的要赚得多多了。

    直到大雪封山时,再也寻摸不了山货,蘑菇也种不活了,陆溪从停止往城里倒卖,而此时,她已经存下了三百块钱。

    终于,能买自行车,现在就等三哥的工业票了。

    眼见新年快到了,三哥也快回来了吧?

    陆溪开始期待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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