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1章 般弱浮屠(2)-《白月光分手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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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雪谈已经从般弱那里得知了结果,男人被流放边疆,女人则被充入掖庭,免去教司坊的□□之苦。祖母年事已高,得了特赦,可以在一户普通人家颐养天年。

    郑雪谈微不可察松了口气。

    “如何,我一条人命都没要,这下你放心吧?”

    巷口前,般弱摸了摸他的脸,“瘦了,都见骨了,让厨房给你煲个羊腰补补。”

    旁听的管家欲言又止。

    主子,那好像是壮阳的,养不了肉吧?

    却见郑小公爷神色漠然,不管般弱如何触碰,他都没有太多的反应。

    管家又咽下了话,这两位都什么事儿啊,本该是天作之合,偏偏闹到这样无法收场的地步,主人还未嫁娶,就把郑小公爷当禁脔似的,给藏到了升仙弄,老爷要是知道了,不得大发雷霆。

    郑家男人启程的那一日,郑雪谈特意相送,这也许是今生他们的最后一面。

    他假死脱身,以后世间再无郑雪谈,只有雪谈公子。

    父亲把最疼爱最看重的儿子叫到跟前。

    “嘭!!!”

    父亲第一次抽了他耳光,满目痛心,“郑雪谈,你怎么会沦落到这个地步?卖身求活也就算了,贪生怕死是人之常情,我也不强求你铁骨铮铮,可你,你都做了什么?为了苟活,你,你竟然委身男人,老子养你十多年,就是让你用那脏活儿伺候男人的?!”

    不是男人,是女人,是您还曾抱过的奶娃娃。

    坊间传闻听风就是雨,连正主都没搞清楚。

    郑雪谈淡唇微动,想要解释,随后又闭起来。

    说与不说,都是那脏活,又有什么区别。

    郑父当场扬言,要与他断绝父子关系。

    郑雪谈双膝伏地,咚咚冲他叩了响头,嘶声道,“您,一路走好,山长水远,恕雪谈无法相送。”

    郑父红了眼眶,“……滚!老子没有你这样的儿子!”

    郑雪谈盖紧毛绒兜帽,又回了升仙弄。

    他在这里一住就是三年。

    他的胚根钻进了泥中,胚芽因她重新长出,是那样的纤细幼弱,菟丝子一般缠绕着他的大树,越缠越紧,越长越伤。每一个颠沛堕落的深夜里,他与她在昏暗烛光下紧紧相拥,他既依恋又厌恶,病入膏肓般汲取她的养料。

    他恨不得般令仪去死,又恨不得她只死在自己身上。

    矛盾反复拉扯,日日夜夜折磨着他。

    终于,那天夜里,他刚低头咬开她的小兜,她对他说,“我十九了,婚事再不能拖了,父亲已为我择了个位高权重的夫婿,再把你养在这里,恐怕会被他发现。”

    郑雪谈心痛一刹,

    她要成婚了,夫婿不是他。

    是嗬,他只是个买来的,满足她的私欲,怎能同人妄想争高下。

    郑雪谈渐渐平稳下来,“是要我搬出去吗?你又想把我藏到哪里?日后还是三天来睡我一次吗?”

    他此生摆脱不了她的掌控,躲到哪里去都是一样的,不过是日后偷情要更谨慎些罢了。

    “……唔。”

    她的语气竟浮动了一丝愧疚,“要不,雪谈哥,我们断了吧,我重新给你找个人家,你们离开京城,远走高飞,越远越好。”

    郑雪谈猛地看向她。

    她却避开了眼。

    冬夜里,炉火熄了,他冻得发抖,也没有再去烧,而是紧贴着那块能让他滚烫起来的肌肤。

    第一次不知廉耻地,像撅臀的小犬儿,冲着她索要宠爱,他甚至还说出那种脏腥的话,“你把我藏得远一点,深一点,不让他发现,这也不行么?你三天来不了,那就七天,半个月……半年,我也等得的。”

    说谎的。

    他哪里等得了那么久,离了一刻都像是空了什么。

    可若是能见着她,他可以妥协。

    没有尊严地妥协。

    他在她膝弯呜咽,断断续续地说,“我家人,都离开了,全是拜你所赐,你如今,玩腻了我,就要丢开了吗?般令仪,你若不喜欢我,当初为什么要给我牵手,为什么要跟我这般纠缠?你不如杀了我,也好过这样钝刀子割肉!”

    郑雪谈还是被一顶轿子送走了。

    喜日,他红服加身,就在雪地里,就在喜轿旁,用掌心给她温了一爵酒。

    他等得睫毛覆了满满一层霜雪,重得坠跌下去。

    送嫁的管家有些不忍,吉时之前,又遣人去唤了,对郑雪谈说,“主子定是有事耽搁了!”

    郑雪谈淡淡颔首,不抱希望,“有劳程老。”

    她来得匆匆,呵出一口寒气,皱着眉看他,“你干什么?不会在屋里等我吗?”

    她牵着他往屋里走,郑雪谈却轻轻挣开她,“不了,吉时快到了,我要上轿了,这杯酒,一直想同你喝,你就陪我这一次,好不好?”

    般弱接了过去,冷的,手指冻得微颤。

    郑雪谈指尖轻拢酒爵,杯沿往下一放,低了她半杯敬着,轻声道,“我温了很久,可惜,她捂不热,我没办法了,我放弃了。”

    他红袖翻飞,与她交臂,做了交杯酒的姿态。

    “这一杯,先贺你鱼水甜甜,夫婿勇猛。”

    “这一杯,也祝我得遇良妻,白首不离。”

    “我盼你好,我们都好。”

    郑雪谈摔了酒爵,决然掀帘入轿,很快轿夫来抬,出了街巷。

    郑雪谈听得外头锣鼓齐鸣,金红的炮衣溅了进来。

    真好。

    又被她卖了一回。

    他无悲无喜,呼吸轻不可闻,如同一尊死去多时的雕像。

    嫁娶尾声,陌生的手掀开了帘门。

    对方家有矿场,立了女户,放出风声来招婿,却对上门的总是不满意,于是她去京城绕了一圈,又对郑雪谈的画像一见钟情。

    新婚当夜,矿主浑身酒气,摇摇晃晃冲他走来。

    郑雪谈垂着长睫,握紧了袖中的金剪,却闻到了一丝似有若无的奶腥味,他胸腔酸涩,眼睫又一次湿透。

    他松开了剪刀,塞回了软枕下。

    许是真醉了,她轻率又莽撞,弄得他脑颅充血,阵阵喘不过气,只好把她抱在胸前,轻拢慢捻地伺候。郑小公爷的手劲轻重得宜,矿主被哄得四肢松软,像一头娇娇的小獢獢,东蹭一蹭,西舔一口,还嘟囔着说,“美人儿,跟老娘,吃香喝辣,管够!”

    俩人又做了夫妻,水到渠成,过分熟练。

    谁都不是第一次,然而谁也没有提这事。

    涅槃境外,先天神魔迷惑不解,“这,这郑雪谈是认命了?不去追究那个薄幸女了?”

    郑雪谈似乎遗忘了京城那段风月,做起了矿主的贤妻良母,他侍弄花草,煮茶做饭,缝衣晒被,便是在夜里,也是殷勤要水,不曾怠慢。

    无量涅槃镜郁闷得很,有些牙痒痒。

    “这小畜生,花招多得很,老祖都快被她折腾得断气了!”

    自己易容装扮,从侯府小姐摇身一变为富商矿主,又重新羞辱了一次郑小公爷,若非后者意志坚定,不得被她搞得形神俱灭?

    自然,这次同样铩羽而归。

    无量涅槃镜跟先天神魔齐齐陷入长久的沉默。

    这货太黑了……好像真的洗不白啊。

    再十恶不赦的魔神,在涅槃镜劈头盖脸洗它个两三回,纯净得跟稚子似的,哪里像这头,老祖亲自出马,竟然回回颗粒无数,反而助长了对方的暴戾恣睢。

    “抓住他!快抓住他!小贱蹄子竟敢划花我的脸啊!”

    阴柔的尖嗓掀翻了街巷。

    “快啊!抓住小贱蹄子!我统统有赏!”

    行人纷纷驻足。

    “怎么了这是?这不是鸦胆馆的馆公吗?”

    “听说鸦胆馆新进了一批好货色,骨头很硬,馆公正给□□呢。”有人站在檐下看热闹,“估摸是硬骨头,划伤馆公,偷跑出来了!啧,这身段精瘦的,倒是真不错,难怪馆公如此气急,兴许这就是他扳倒红鹤班的本钱了!”

    “哈,两家打擂台,好一阵热闹啊!”

    “跑的是谁?瞧着有点眼熟啊。”

    “您还不知道呢?”

    那人更起劲了,“皇城司那班佛老爷你知道吧?他们奉皇命在外,三衙不管,率臣避退,端得是一个威风凛凛,此人曾经就是皇城司使都元谏,咱们老百姓最大的佛爷!不过菩萨都有自身难保的时候,何况是咱们这些看天吃饭的呢?”

    “这不,都家被对头参了一本,全家男女流放,这位大爷罪责更重,烙了奴印,扔进了鸦胆馆,不日便要接客。”

    看客压低了声音,“本来,都家大爷与官家也是自小情分,不至于沦落风尘这般下场,可谁让他得罪了桃家那位——”

    他呶了呶嘴,示意同伴看向街头。

    便见禁军开道,为首者骑着一匹玉腕骝,鼻尖翘,菱唇红,稚嫩得出乎意料,与众人想象中的绛衣大冠生杀予夺很有出入,但细细一看,单是那一身臣僚袄子锦,天下第一等乐晕锦,非皇亲大将军所不能享用,他们既惊羡又畏惧,窘迫慌乱避在一旁。

    如今男女同朝为官,有的娘们手段毒辣,狠起来比爷们都厉害,他们吃了不止一次的教训,哪里还敢轻视。

    尤其是桃家,桃般乐,这姑奶奶杀性重,生来就是天下人的克星,她张扬跋扈,恣肆无忌,耳朵里听不了一句忤逆之言,偏官家爱重她,委以重任,执刀行走金庭之中。

    那跌跌撞撞的人影与军队顷刻相撞。

    “有好戏看了!”

    不知是谁起哄了一声。

    谁不知道都家做了桃家的踏脚石,年前桃般乐还是殿前都虞侯,朝廷里的三流角色,可年后她面圣,据说当堂提交了一份都家的罪状以及证据,砍倒了挡路的大树,从此青云直上,擢升为殿前司都点检,成为执掌一言的殿帅,看得人眼红难耐。

    “……是你!”

    都元谏当场认出死对头桃般乐,恨得嚼穿龈血,他毫不犹豫飞身越马,祭出匕首,要割破她的喉咙。

    禁军吓得魂飞魄散。

    般弱也不抵抗,脖子懒洋洋往后一歪。

    瞧她多好,自带姿势!

    “桃般乐!”都元谏手掌发颤,双目赤红,“你什么意思?你当真以为我不敢杀你吗?”

    她都对他做了什么?

    亲手抄了他的家,还把他送进了鸦胆馆!

    她甚至跟馆公说,要他接满半年的客,才允旁人为他赎身!

    都元谏不敢相信,他亲手捧着长大的小玩伴,怎么变得这样利益熏心,六亲不认?她难道忘了,是谁天还不亮,背着她去学堂?是谁熬了半宿,只为给她做一根月事带?又是谁陪她走过了十二载春秋?

    “真对不住了。”般弱摆出那一副软骨头的模样,“我啊,离经叛道,背信弃义,劣迹斑斑,真没救了。今天呢,你要不杀我,我肯定会把你送回鸦胆馆的。我这个人,毛病最多,尤其有一样,就爱看圣人堕落红尘。”

    都元谏最终没下了手。

    她的肉,她的心,那一寸不是他养出来的,他怎么能剜得下去?

    馆公赶到,押住都元谏,冲着般弱赔笑。

    “我这位哥哥,还有几日接客?”般弱问他,“我也好带着姐妹们去捧场一回,总不辜负了情分。”

    “快了!快了!”馆公谄媚道,“就在七日之后!”

    “好!我候着!”

    她大笑离开。

    七日之后,都元谏挂名宛哥,在鸦胆馆初次登场。

    台上,馆公唾沫横飞,卖力吆喝名器,要将他这个曾经的权臣卖出高价。

    台下,她拥着俩红倌儿,嘴里叼着一头黄金雀,引得他们献上红唇,争相追逐,风流嬉戏。

    他怔怔望着她,隐约记起,她也曾叼着一头乳糖狮儿,去哄不爱喝药的他,“哥哥乖,吃了我这头小白狮儿就不苦了。”

    怎么就变了呢?

    他的小白狮儿说好要守着他,不让任何人觊觎他,伤害他,才短短数载,怎么就变得这么陌生?她亲手推他入火海,又践踏他至深,只为了看一场圣人堕落的好戏么?

    “小白狮儿。”

    他这么呢喃着。

    隔着人群,唤她乳名。

    有客人一掷千金,卖下了宛哥的初夜。

    右边的红倌儿叼住了那头小雀,被她拍了拍翘臀,交头耳语。

    宛哥缓缓合眼。

    不怪她。不怪她。是他声音太轻,太贱,哪里还叫得动如今权柄深重的天子殿帅。

    宛哥回房,等着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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