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帮你,帮她-《十五年等待候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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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风起,北雁南飞,上海成为候鸟一年一度迁移的过境之地。裴尚轩迷上了看鸟,他对黎璃感慨:迁徙是鸟类最奇妙的一种生活习性。

    “飞越几千公里,它们是怎么找到自己要去的地方?”裴尚轩将手弯成弧状放在眼睛上方,他仰首望着城市上空飞过的鸟群,向黎璃喊道,“黎璃快看,快来看,人字形的雁群。”

    黎璃忙不迭地抬头望天,果然看到小学时书本上读到过的“排成人字形”的大雁飞过了天空。

    裴尚轩意犹未尽,回头看着黎璃,“星期天我们去南汇玩,听说那里的湿地有很多候鸟落脚。”

    “我才不做你和韩以晨的电灯泡呢。”黎璃一口回绝,情绪莫名地抑郁。

    “以晨不喜欢鸟,她说长羽毛尖嘴巴的东西都很可怕。我们从菜场经过,她看到老母鸡都会尖叫。”裴尚轩抱怨不已,“你比她勇敢多了。”

    可惜勇敢的女孩你不喜欢。黎璃在心中轻蔑地冷哼。裴尚轩或许永无机会明了她的勇敢全来源于他,十四岁生日那天他如此要求。他说过的话,好像在她心里装上了一部留声机,不会随着年华流逝而苍老。

    裴尚轩习惯性地用手蹂躏她的短发,冷峻的少年在她面前卸下伪装的酷哥面具,即使被她骂做“笨蛋”也不会生气动怒。他的声音经过变声期后转为磁性好听的男中音,黎璃常取笑他光凭声音也能迷倒一片女生了。现在他正用这把迷惑人的声线央求她陪自己去南汇看经过上海的候鸟,他说:“你就不想看看吗?也许明年还能再见,也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再见了。”

    我没事干吗要和一只鸟再见啊?黎璃觉得裴尚轩有些走火入魔了,刚想开口嘲讽他是“为赋新词强说愁”,却突然联想到有一天自己和他也将不可避免地面临分离,就像候鸟离开栖息之地开始漫长的旅程,谁都不知道能不能如期归来。

    “好,就当做陪你这个笨蛋去秋游。”最终从她嘴里说出来的话,变成了这样。

    星期天秋高气爽阳光明媚,黎璃和裴尚轩坐车到人民广场换了去南汇的班车。车行缓慢,外滩这一段路堵车堵得厉害,裴尚轩枕着黎璃的肩膀沉沉地睡去。

    黎璃享受着与他难得的肢体接触,俊秀的少年是她十五年人生中最好的朋友,但他不可能喜欢她。

    汽车开上斜拉索架构的南浦大桥,开发浦东的决策让黄浦江另一边的土地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原先荒芜的农田翻新成宽阔的大道,低矮平房变成了高楼广厦,横跨黄浦江的南浦大桥也在去年十一月建成通车了,这个城市日新月异发展迅猛,黎璃觉得自己的时间也被带动着飞快地流逝。

    黎璃推醒裴尚轩,第一次认真地问他初中毕业后有何打算,“你准备读高中吗?”

    裴尚轩打了个哈欠,透过车窗望着远处蒙蒙的黄浦江水,他颇有自知之明地笑笑,“黎璃,我的成绩绝对进不了高中。”

    “我替你补习,你裴尚轩又不是真的笨蛋。”黎璃听他的口吻是决心放弃继续升学了,她心里涌上一阵难过。

    裴尚轩用非比寻常的认真眼神注视她半晌,然后开口说:“黎璃,我对读书考大学没有兴趣,别浪费你自己的时间来帮我。”他缓缓开口,口气隐约带着留恋之意,“以后你会习惯,另一个人做你的同桌。”

    黎璃看到了现实,裴尚轩和她不在同一个世界。

    仿佛候鸟过境,只是短暂居留。

    他们在南汇转了半天车,好不容易来到传说中的湿地滩涂,如愿以偿见到一大群过境候鸟飞翔降落的美景。裴尚轩满怀感动地望着前方振翅翱翔的鸟群,而黎璃看着他。

    他是候鸟,离别之后她期待再见的那一个!

    天气一日比一日凉,过境上海的候鸟已经全部南飞,裴尚轩对候鸟的迷恋终于告一段落——这般年纪的少年心性不定,他的好奇与热情来去如风,喜欢或不喜欢也就在朝夕之间。黎璃却受了他的影响,在每年候鸟来往的季节抬头仰望高楼间狭窄的天空,她有时候会想,在这些自由飞翔的精灵之中,是否有在一九九一年深秋她曾经见过的那一只鸟?

    二零零二年,上海国际电影节,法国导演雅克贝汉带来了他历时四年的心血之作——LePeupleMigrateur,黎璃买了两张很贵的电影票,一个人去看。

    “Themigrationhasonlyonesinglepurpose:survival.Forthem,itisapromise,

    thepromiseforreturn.”旁白的字幕极酷——鸟的迁徙是一个关于承诺的故事。

    黎璃的眼泪,在黑暗的影院中安静滑落。

    一九九二年元旦,十二点的新年钟声敲响,黎璃打着哈欠翻开带锁的日记本,在第一页写了“今年我不要再喜欢裴尚轩”这十一个字。

    她合上日记本,转动钥匙——落锁。将粉红色Hello

    Kitty封面的日记本放进抽屉,黎璃蹑手蹑脚走到厨房打开房门,把金黄色的小小钥匙用力扔了出去——少女的心事,除非世上还有一把相同的钥匙,否则再无人开启。

    此后每一年,买本带锁的日记本,在元旦钟声响起那一刻写下“今年我不要再喜欢裴尚轩”成了黎璃的习惯,然后她会打开窗子,将完成历史使命的钥匙扔到楼下。

    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使用区里的模拟试卷,在初三升学考之前直接把这群学生送上了较量台,用二零零五年最流行的一个词汇形容就是“PK”。黎璃的成绩不错,与虹口区其他学校横向比较下来,李凤竹说以她的成绩进市重点没有问题。

    裴尚轩考得很差,韩以晨也不比他好到哪里去。这两个人空闲时间忙着逛公园看电影四处玩乐,成绩好才是怪事。裴尚轩无所谓,打算填志愿时随便找个中专职校再混个两三年就能工作了,但韩以晨家里对她的期望值却不低。

    韩以晨冲裴尚轩发脾气,把自己成绩下降的原因都怪罪到他头上。裴尚轩哪里是能受半点委屈的人,当下也发起了火,两人就差没把“分手”二字直接说出口。

    寒假中黎璃去裴尚轩家给他补课,以他的成绩连顺利毕业都成问题,她自告奋勇地帮他补上差距,却没想到学生根本不懂好好合作。看他抓耳挠腮冥思苦想的模样,黎璃气不打一处来,抄起书本对着他的脑袋猛敲下去。

    “你干吗?”他吃了一记,大喊大叫地质问她是不是疯了。

    “我是要发疯了,怎么会认识你这样的笨蛋!”黎璃扔下化学书,气咻咻地在裴尚轩对面坐下,指着他的鼻子骂,“裴尚轩,昨天让你背的公式你干吗不背?你成天都在想些什么!”看他委靡不振的沮丧样子,黎璃拳头发痒想扁人的心都有了。

    “以晨和我吵架了。”裴尚轩闷闷不乐说道。

    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果然还是因为她吗?黎璃叹了口气说:“你前天、昨天都说过了,我没有失忆,不用一再重复。”

    “我也没有失忆。”裴尚轩托着腮帮凝望窗外蓝天,口吻苦恼,“黎璃,我心里很难过,做什么事情都没有乐趣。你教教我有什么办法可以不想她?”

    如果我有办法,也就不必为你难过了——傻瓜。黎璃在心底苦涩地回答了他,但现实中只能沉默相对。

    “黎璃,你也替以晨补课好不好?”裴尚轩回头,视线停在黎璃身上,眼中的热切让她吐不出拒绝的词汇,就像好几个月以前,樱花盛开的季节,他对她说:“我喜欢的人,你也要喜欢。”

    黎璃点了点头,严肃地翻开化学笔记本,指着自己整理的化学方程式说道:“你把这两页方程式背出来,我就帮她补课。”

    因为喜欢,所以愿意为那个人做任何事,无怨无悔。就像黎璃为了裴尚轩答应替韩以晨补课,裴尚轩为了韩以晨只用了半天时间就背出了整整两页的化学方程式。黎璃看着裴尚轩兴高采烈地骑着脚踏车飞驰去找韩以晨,她在凛冽的北风中叹了口气,呼出的气体与清冷空气接触凝结成了白雾。

    小舅舅一直忘了提醒黎璃:其实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特别是当你喜欢的人,爱着另外一个人。

    春节到柳家向母亲和继父拜年,对于黎璃来说像是脖子上套了绞索,就等着见到柳千仁时收紧绳扣把自己勒死算了。她忘不了这个男孩对待自己的恶劣行径,总是借故避免与他碰面。每次避无可避地不得不与他同桌进食,她要不吃得飞快赶紧离座,要不低头猛吃,回家常常因消化不良而胃痛。

    黎璃磨蹭了半天,才在外婆的敦促下心不甘情不愿地穿上红色的新大衣出门。她在弄堂口遇见了和父母一同去亲戚家拜年的裴尚轩,她礼貌地先向两位长辈拜年。

    “黎璃,今天很漂亮嘛。”裴母拉着她的手细细端详。

    漂亮?这两个字在黎璃的生活中几乎绝迹,关于她的外表,最善意的评价是“五官端正”。说了和没说一个样,这年头五官不端正的人倒是比较稀缺。她不想辜负裴母的一番好意,努力打消想要发笑的冲动。

    裴尚轩的父母很喜欢黎璃,这个女孩经常来找自家那不成器的儿子,不遗余力帮着他提高成绩,这些他们都看在眼里。裴父私下里旁敲侧击问过裴尚轩是不是喜欢黎璃,得到的答案却是满不在乎的一句“我们是好朋友”。起先他们还以为是尚轩试图掩饰,及至后来韩以晨也加入补习小组,看看自己儿子对两个女孩截然不同的态度,立时就明白了。

    可惜这么好的女孩子,不知哪户人家有这福气娶回家做媳妇。裴母不止一次对丈夫唠叨,黎璃第一眼虽然不好看,但相处久了也让人觉得可爱。

    黎璃转头看看从见了自己就没说过话的裴尚轩,用胳膊肘顶了顶他,然后向他问道:“《出师表》、《岳阳楼记》都背了没有?春节过完,我要考你的。”

    他没有像往常那样“MyGod”地乱叫,穿着黑色大衣的少年身高已接近一米七五,显得玉树临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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