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武林盟主去抓猴了!-《江湖遍地是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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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役囧脸道,“我是说紫参花养身。”和壮阳是两回事啊!养身!

    但根本就没人听他解释,因为大家已经开始热烈讨论金|枪不倒和一夜七次哪个更牛逼,不愧是午夜话题,非常十八|禁。

    杂役只好默默决定下次一定不随便插嘴。

    至于慕寒夜,在被所有人集体警告劝告忠告过之后,他终于没有再去隔壁调戏黄大仙,而是……用手指在墙上捅了一个洞,便堂而皇之开始偷窥。

    果然十分暴力又十分变态。

    由于叶瑾安神汤药的功效,黄大仙此时睡得正熟。屋内烛火未熄,能看出他眼下淡淡的黑眼圈,比起先前混进七绝宫的时候,似乎体型也瘦了不少。

    看来在外逃亡的这段日子,过得也不算好啊。

    慕寒夜摸摸下巴,打算将来试试看一天喂他五顿饭。

    任逍遥则是靠在树上,一壶酒一柄剑一弯月,守着整座追影宫渐渐入眠。

    虫鸣蛙叫,夏末秋初,一切都很美好。

    几天之后,江湖所有门派终于齐聚云岚城,由于云海沧浪峰上丧猴数量太过庞大,因此秦少宇将地点改在了城郊一片空地上,对外也并未说明缘由,只说图个方便。江湖中人对此都有些不满——因为按照以往的习惯,都是要选在一些幽深隐蔽且大气磅礴的地点,才符合江湖气概!哪有人在田边找块地就要举办武林大会,未免也太随便了些。不过腹诽归腹诽,还没有人傻到要说出来——毕竟连任逍遥与沈千枫都没有任何意见,更别提秦少宇还是个出了名的大难缠,脑袋有包才会自动往刀口上撞。

    而沈千凌这几天的心情倒是很好,甚至还破天荒开始哼小调。

    因!为!吟!无!霜!没!有!来!

    情敌没有来这种事情真是必须点一个赞,虽然他那个喜欢擦脂抹粉的弟弟吟落雪也不见得多招人喜欢,但最起码不会觊觎自己的男人,光凭这一点就可以给他一个拥抱好吗!

    特别爽。

    “这么高兴?”秦少宇扯住他的脸蛋。

    “没错。”沈千凌帮他系好腰带,“好了,去吧。”

    “你不去?”秦少宇问。

    “我去做什么,那种场合闹哄哄的。”沈千凌道,“我要在家……呀!”快点把我放下来!

    “都成亲了,自然要夫唱夫随。”秦少宇扛着他往外走,“一起。”

    沈千凌无语凝噎,好歹也让我先换个衣服。

    “千枫呢?”叶瑾从门外跑进来。

    “我大哥?”沈千凌闻言一愣,伸手拍秦少宇,快把我放下来。

    “他今天一早就出门,到现在还没回来。”叶瑾明显有些着急,“还有两个时辰便是武林大会,他人能跑去哪?”

    “千枫不像是如此莽撞之人。”秦少宇皱眉,“况且最近也没什么要紧事,能让他大清早就跑出去。”

    “算了,我去找。”叶瑾转身往外跑。

    “你先别着急。”沈千凌拉住他嫂子,“群山茫茫你要去哪里找,是不是吵架了?”

    艾玛这种家长里短,暗卫纷纷竖起耳朵。

    “我和他吵架做什么。”叶瑾无奈,“昨晚还好好地,今早也不知道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也没在意,结果就消失到现在。”

    暗卫在心里叹气,一定是叶谷主前些日子的汤太补,导致沈大少爷实在受不了,所以只好大半夜冲出去后山瀑布泡冰水,真是太造孽了。

    “沈大少爷!”门外传来一声惊呼,“你手里拿得是什么。”

    院内所有人瞬间朝门口看去,就见沈千枫左手拎着一只丧猴,右手握着一个长条布包,从门里走了进来。

    沈千凌立刻露出“哎呀好恶心”的表情,默默站到了他男人身后。

    “你去抓猴子了?”叶瑾用被雷劈中的表情看他。

    “这些天少说也听你提了五次。”沈千枫道,“昨晚是第六次,所以就上山抓了一只。”

    叶瑾:……

    “挑了一只最大的,你可以慢慢看,想看多久看多久。”沈千枫道,“看完我再放回去。”

    叶瑾:……

    “大少爷。”暗卫非常贴心,第一时间找来了铁笼子。

    “我去换身衣服。”沈千枫将丧猴丢进去,进去房中洗手。

    沈千凌由衷赞叹道,“我大哥对你真好。”居然在接任盟主这种关键的时刻,还有心情去帮他嫂子抓猴!这份情简直感天动地好吗。

    “我就是好奇……所以多说了几次……而已……”叶瑾心情极端复杂,平时明明就是个沉稳寡言的性子,为什么时不时就会做出这种惊世骇俗的奇葩行为,传出去怎么得了。

    “你是在哪里找到丧猴的?”待到沈千枫换完衣服出来,秦少宇问他。

    “我正要跟你说此事。”沈千枫道,“其实猴群并没有离开云海沧浪峰,当日我们上去之所以没发现,是因为它们全部受惊躲了起来。”

    “躲在什么地方?”秦少宇问。

    沈千枫道,“我上山之时带了许多肉块和七香丹,丧猴群很快就被诱了出来,顺着踪迹找过去,竟然被我在背面找到一个巨大的溶洞。”

    “猴子的老巢?”沈千凌后背发麻,光是想一想那种密密麻麻的场面,就忍不住要起鸡皮疙瘩。

    “没错。”沈千枫道,“而且我还找到了一样东西。”

    “什么?”秦少宇问。

    沈千枫打开先前那个布包,从里面拿出半截宝剑,虽然有些脏污,不过却依旧熠熠生辉,剑柄镶嵌一枚巨大红色宝石,一看就知道是宝物。

    “阎罗魂?”秦少宇意外。

    “没错。”沈千枫笑笑,“所以十有八|九,当年周王想要的东西还在拜剑山庄。”

    “什么意思?”沈千凌一头雾水没听懂,前因后果稍微交代一下啊!上来就跳跃幅度这么大,一点都不照顾普通群众。

    “这半截宝剑名叫阎罗魂,是拜剑山庄之物。”叶瑾替他解释,“剑鞘与另外半截剑刃,此时都与风家的祖宗牌位一起,供奉在风云烈的祖祠里。”

    “阎罗魂原本是稀世名剑,也是拜剑山庄历任庄主的随身之物,却不知为何,如今只留下一个剑鞘半截剑刃。”秦少宇道,“如此看来,估计当年风傲决曾亲自来这云海沧浪峰,与周王的锯齿营会面,想要交接什么东西,不曾想双方却发生了争执,打斗中锯齿营悉数死在了他手里,而阎罗魂也因此折断。”

    “丧猴群大概是看着宝石亮闪闪,所以捡起来挂在了洞口,误打误撞被我看到。”沈千枫眉梢一扬,“该来的总会来,这就叫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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