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酒肆的扩张-《长安小饭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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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杰哈哈大笑,跟小娘子说话,真是太痛快!

    但邵杰却也提出疑问:“只是这样的话,只怕方子容易泄露,让人学了去。”

    “有些东西,比如酱料、调味汁、腌腊货,甚至可以统一做一些菜的半成品,每日送往各分店。”沈韶光说的是后世中央厨房的概念。只是此时没有冷链,交通也没有后世方便,又有宵禁,到底不那么方便。

    “又可以细化分工,切菜的专管切菜,炸肉的专管炸肉,调馅儿的专管调馅儿,这样,即便有什么泄露也有限。”

    其实此时的制度,太有利于保密了——大多数酒肆的庖厨根本不是雇佣的,而是主家的奴仆,在这个“奴婢贱人,律比畜产”的时代,奴仆背主窃主财物,量刑尤重,不经官府,被主人打死的都有,而《唐律疏议》上说主人“决罚致死及过失杀者,各勿论”,所以此时的奴仆要做出背主的事是要冒很大风险的。

    两人喝着茶饮,越聊越多,越聊越投契,邵杰颇有经商头脑,也提出些可行性的建议,聊着聊着,一份酒肆分店开设计划书就几乎成型了。

    言谈间,似乎距离沈记开遍全城,缺的只是时间和银钱了。

    对此,沈韶光倒不着急。她喝口玫瑰花茶,笑道:“生命不息,赚钱不止。慢慢赚就是了。”

    邵杰再次被她逗笑,想了想,说出自己的想法:“若我家拿出些钱财来,与小娘子合伙,小娘子意下如何?”邵杰是个主张当面锣对面鼓的,在生意上,与朋友伙伴,尤要坦诚。为了点钱财弄鬼欺瞒,朋友不是朋友,伙伴不成伙伴,岂是大丈夫?

    “某看小娘子这买卖必定赚钱,便想分一杯羹。只是我家也并没有于酒肆上很熟悉的人,故而这酒肆还是小娘子管着。我们便只出钱,分些利钱便好。”

    沈韶光真是佩服这古代人,股份制……

    沈韶光喜欢邵杰这样的做事态度,愿意跟他共事,但涉及大宗银钱和长期合作,总要谨慎,沈韶光与他说了自己的意思。

    邵杰笑道,“便是小娘子立时答应了,我也拿不出钱来。这样的事,需得禀告家祖父。”此时人讲究的是“父母存,不有私财”,合伙做买卖这样的事,是必要家主长辈同意的。

    邵杰感叹:“小娘子也可我有钱多了。那日看见一把绝好的古刀,我咬了几咬牙,都没舍得买。”

    沈韶光微笑。

    邵杰突然想起小娘子似双亲都不在了,这样的话,似乎有些刺耳,少见地讷讷起来,“你别介意,我惯常爱顺嘴胡说。”

    沈韶光这回是真笑了,这样坦诚直率又有点小狡诈的邵郎君,真是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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