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这叫利益交换。 他不认为对于现在的他来讲这个领地的价值有那么大。 “您是位好领主。”无灾用上了敬称,他说道:“我从禹哪儿听说过禹城的事,禹城以后一定能成为一个好地方。” “那是因为有流民的到来。” “这也是一种能力,不是每个地方都会接纳流民,并且将这些人安置好的。” 秦宇不以为然,若非系统大神给予的各种便利条件,仅人口这一点就能把99%领主玩家卡死,更别说发展。 “说起来,我没看到这里有使用任何城市科技的迹象。” “主人在建立领地后就死了。”无灾无奈的笑了笑,“他没来得及指定继承者,其他居民也没有能继承领主之位的人,所以一直以来我都是个没什么用的城市之灵。” 秦宇道:“你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安稳的居住环境。” 他不认为无灾没用。 城市之灵只要存在就相当于给领地范围内的野兽上了一个“不主动袭击人类”的buff,而且对于那些攻击性强大的野兽有一个驱赶作用。 对于在野外的人来说,这点尤为重要。 无灾摇摇头,没有在这点上继续谈论下去。 “你可以放心,城市之灵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居民想法是因为我们本质上是属于人类心灵的产物,所以我们不会有像憎恨这类负面情绪,你不用担心他们会太过反抗。” “你都说是一定程度了,看看那些人的表情,你真觉得在你死后他们会心安理得在一个新的地方生活吗?” 无灾看着那些被打昏在地的npc,久久不语。 “每个城市之灵都是受到居民爱戴的,在这点上你比一般的城市之灵做得更好。” 秦宇从无灾的讲述中明白了,这是一个为玩家所准备的领地。 城市之灵无法自行使用城市科技。 领主死亡,没有任何人得到授权。 居民中没有人拥有魂印,无法继承领主之位。 对于这些居民来说,这些条件几乎将所有的路全部都给堵死了,他们没有任何办法,摧毁领地石碑也没用。 摧毁领地石碑出现的选项是“掠夺”,“占领”,“摧毁”。 掠夺无法改变领地归属。 占领,有魂印的npc能将领地占为己有,没有魂印的npc只有隶属于其他领地时才能以主领地的名义占领攻占的领地,这点他们依旧无法满足。 剩下的摧毁选项也一样,没有魂印,就算得到城市之心也无法再度建立新的领地。 正常情况大概是玩家在达到npc好感度的要求后,完成什么任务,之后就能顺理成章的接手这个领地,无灾也能继续存活下去。 就算是摧毁了领地石碑,考虑到领地居民的问题也会选择占领。 但是遇上了他和风鸣。 他在这附近建立了领地,不想跟他发生冲突的风鸣选择了避让,因此,摧毁领地获取城市之心就成了必须的选择。 “咻……” 听到箭矢破空声的秦宇转过头,发现风鸣右手臂挡在脸前,一支箭正插在手臂上。 秦宇看着一脸愤怒但却竭力维持着理智的风鸣指挥玩家搜寻,很快,一个拿着弓,背着箭袋的昏迷男子被押到了这儿。 令秦宇意外的是,这人居然是先前护住小男孩的那名npc,他不禁多看了几眼,目光在箭袋上停留了片刻,在风鸣开口前提了一句。 “别杀人。” 很平常的一句话,就算不说风鸣也会这样做。 但一直压抑着的风鸣现在听到这话只觉得心中一股无名之火涌出,说这句话的秦宇自然而然的就成了情绪的宣泄口。 “你凭什么在这里指挥我。” “心态彻底炸了么。” 风鸣看着秦宇那叹气的样子怒火更甚,“你不就是以前有点名气,算得了什么,有什么资格对我指指点点。” “蠢货,看他箭袋里的箭,刚刚那支箭不是他射的。” 秦宇懒得理这家伙了。 本来他觉得风鸣智商挺在线的,但没想到这么容易情绪化。 难怪赵海明没有让他跟在身边,而是给他人手让他单独出来混,这种人不好好刺激一下以后注定会完。 秦宇决定在这件事结束后就终止合作,他不喜欢跟这种人做队友,还发火,搞得谁还没脾气似的。 风鸣已经完全被愤怒冲昏了头脑,拿起剑,对准那名npc。 “不是又怎么样,老子想杀他……” 风鸣没有能把话说完,因为他又被攻击了。 他躲开了第一箭,用手挡住第二箭,但终究没能挡住第三下,眼看那支箭就要从手臂的缝隙处射进风鸣的眼珠。 一个人站在风鸣背后,拽了他一下,本来射向眼珠的箭射在了肩膀上。 “流浪者,我知道你们两个有情绪,不过你还是带着你的那位好友出来吧,否则他真的会死一次。” 拽风鸣的那名玩家对着箭射来的方向说道。 先前走掉的流浪者重新走进了城主府。 “成哥,他只是对这个地方有点感情,没对其他人出手,杀风鸣一次泄愤后自己死一次,这样不过分吧。” 被称呼为成哥,游戏id成风的玩家说道:“不行。” “脸面问题?” “对。” “就他这样能代表我们公会的脸面?” “起码现在,在这里,他能代表。” “就他这种完全不把别人想法当回事,自以为是的家伙?” 风鸣那个怒啊,他没想到自己一再的忍让换来的居然是这样的过来,一气之下拿起手上铁剑就向流浪者砍去。 可以躲开的流浪者没躲,硬抗了这一下。 由于是愤怒时下意识的举动,这一下没有瞄准,加之手臂受伤,力道不足,这一下只在流浪者的手臂上划出一道巨大的伤口。 对玩家来说这不算什么,可是风鸣却愣在了原地。 公会里的人都是兄弟,这是他爹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