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严厉的军纪(求订阅,求推荐)-《悍秦赘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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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暮很自信,他相信所订立的军纪并没有错,他没有疯,一切都是古人的智慧,军纪中的很多部分参加秦暮前世古代非常出名的治军军纪编写的。

    也只有如此严苛的军纪才能锻炼出一支铁血无敌的军队,如果军法中都是人情,军纪中条条都讲仁义,那么什么仗都不用打了,所有人干脆都回家抱孩子得了。

    在所有的士兵和军官都以为这样就结束了,不会有什么其他军纪什么的时候,秦暮又开口了。

    “除了以上几条外,我还给你们制定了几条规定,你们可以称它们为‘八大方针’这规定也是要严格遵守,不能违反的!谁违反了我会更严厉的对他,我秦暮今天说了的话是绝对是说到做到的。现在你们都给我听好了,我要定以下几条规定。”

    一:一切行动必须听指挥。做任何事情都的听从命令,在没有得到命令时,谁也不得擅自就去做任何一件事情。当然,有句话叫将在外、皇命有所不受!如果事情紧急,战机不能错过,那就可以根据情况行动。但事后要将原因和经过写份详细的报告交给上级军官。

    秦暮特别加以说明,就是怕在战争中错过机会,而贻误了战几,给军队和个人带来无法挽回和弥补的损失。

    二:不能拿百姓的任何东西,包括一针一线或一粒米。如果有事确实需要,那也应该向百姓买,必须是用买而不是拿。如果当时确实没钱,可以先借,等以后还或给钱。

    三:不得骚扰百姓。不管你有任何的理由,都不能骚扰百姓。

    四:买卖要公平。在做任何买卖时,不得强买强卖,对任何人都要公平对待。

    五:不能奸银妇女,调~戏妇女。不管是什么女人,就是我们的敌人,被我们抓住以后,也不的奸银和调~戏,由军营最高长官统一处理。

    六:不能虐待俘虏。不管抓住的是什么人,在没有经过审问前都不得任何打骂,更不能随意的处死。

    七:一切缴获要交公。所有的战利品,或是从敌人手中缴获的物品全都要上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据为私有。

    八:下级不得顶撞上级军官

    “这就是我要你们必须遵守的八条规定,你们如果有人觉得自己做不到,那就请他现在立即离开第一军军团。要不以后谁违反了,那我就是一个字‘杀’。大家现在就可以想想,不要等以后再说,到那时就来不及了。”

    秦暮说完八条规定后看了看下面的所有人继续说道。秦暮在说这些的时候一脸的严肃,让谁见了都会生威。

    秦暮明白一支有战斗力的军队,还必须有严格的军规,只有这样,那军队才能被百姓们欢迎!才能在天下立住脚!才能够有人相助!因此他要把这些做在前门,让所有以后跟随自己的人都清楚这些,让所有的人都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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