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初进县城-《大明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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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衙役站在月台上大喝:“大老爷有令,花溪村一人上前!谭公道上前!”

    方应物便与谭公道上了大堂门外的月台,月台上有块石板。精于史料考据的方应物很清楚,父母官大老爷审案子时,原告被告就要跪在这块石板上听审。

    对于下跪,方应物很不习惯。但他知道,自己若不跪上去,那就是狂悖无礼,藐视县尊。

    他心里纠结片刻,入乡随俗,形势比人强,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叹口气,膝盖无可奈何的与石板做了一次亲密接触。

    穿越到古代,就这点最不好,方应物仍觉面子上过不去,只管低垂着头,效仿鸵鸟自欺欺人。

    陡然听到耳边有衙役大喝:“堂下那人抬起头来,不得故意欺瞒!”

    方专家又记起来了,古代审案时,所有被告原告虽然要跪着,但必须抬起头,面朝主审官。因为察颜辨色也是审案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保证主审官时时刻刻看得清下面原告和被告的神色变化。

    方应物抬起头,大堂内部虽然光线略暗,但种种细节状况仍旧落入了他眼中。

    公案后的汪知县年纪不到四十,留着三缕长须,眉目之间倒也疏朗,国字方脸,很标准的官相。看到方应物抬起头,拍案喝道:“堂下何人,报上身世姓名来!”

    “小民方应物,梓桐乡上花溪村人氏,现于社学读书七年。家父乃县学禀膳生员,讳清之。”

    汪知县听到方应物自我介绍,脸色松了几分。又看此人俊秀出众,心生好感,便抬手虚扶道:“原来是书香子弟,站起来回话罢!”

    县尊让人起来说话,这可算是恩典了。方应物谢过后,立刻麻利的站了起来,心中为自己的机变而感到小小得意。

    这年头等级森严,一级有一级的特权,一般百姓见了知县,根本没有站着说话的资格,只能一直跪着。秀才见了知县,则可以拱手为礼,不必下跪。

    但秀才和平民之间,还有一种状况,那就是只能算半吊子读书人的一类人。比如过了县试、府试,只差一步院试不能成为秀才的童生,见到知县后先跪下见礼,但知县往往会让他起来说话,这也是为了鼓励向学、安抚人心,同时彰显礼贤下士作风。

    所以方应物那番自我介绍,也是很有技巧的。一方面着重强调父亲是县学最优秀的生员,每月可以领六斗粮的一等禀膳生员;另一方面强调自己主要任务是在社学读书,虽然没参加过考试,但是个读书七年的老学生了。

    汪知县听到这个自我介绍,便在心里自然而然的将方应物与一般黔首黎庶区分开了,划到了潜在士子行列,享受和半吊子读书人一样的待遇。

    所以他才会给方应物站起来说话的权利,反正又不损失什么,说出去是礼贤下士,也不失自己县尊体统。而谭公道此时只能在方应物旁边伸着脖子抬头挺胸,一直跪到审案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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