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第七十四章-《七零之娇小姐与守财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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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        周老大就吵着要出院了。医院里面死气沉沉地,他一点都不喜欢这里。

    高云英也没反对,在哪不是躺着呀,        早点出院还能少花点钱。

    但是周老大的腿现在一动就痛,        最后只能让周老二和高云英的大哥给他抬回去。

    当周老大走进村子时,村民们都围了上来。

    “大队长这是怎么回事?”

    “好端端的,怎么把腿摔断了?”

    “严重吗,以后还能走路吗?”

    听到村民们的询问,        高云英直接红了眼眶。到现在她都不敢相信,周老大以后就这么瘸了。

    而周老大则是将自己的奖状放到了胸前。一脸的骄傲。

    “为了给警察带路,        为了帮村子里消灭野猪,        我这腿算是瘸了。好在领导对我还算关心,        特意给我发了这个奖状。”

    村民们顿时一阵唏嘘,“大队长真不错,好样的。”

    “你这是为了村子做贡献,我们不会忘记你的。”

    村里一个德高望重的老人直接笑道:“杵着拐杖不一样地走路。你这次真是好样的,        没给你爹丢脸!”

    而周老大则是对着老人点了点头,        “多谢二叔公了,我以后就算拄着拐杖,一样能帮村子做事,一样能当好这个大队长。”

    下午,        季鹏涛就将呢子大衣和小羊皮高跟鞋拿了回来。

    一件呢子大衣居然花了他五十多,        小羊皮高跟鞋更贵了,要整整七十。

    刚到手的一百五又只剩下不到三十块了,        这让季鹏涛格外忧伤。

    而周楠才不管这些了,当季鹏涛把衣服鞋子一拿给她,她就迫不及待地试穿了。

    季鹏涛看着笑容满面的周楠叹了一口气,        然后就又坐到了他的那个专属书桌前,拿起那个熟悉的本子,写了起来。

    [十二月十六号,爸爸为了让你妈妈保持一个愉悦的心情,为他买了一条蓝色的呢子大衣,和一双黑色的皮鞋。一共花了一百二十三,一切记在你的头上。售货员说这双鞋子穿个五年是没问题的,如果你快快长大,你还是能见它一面。]

    这三个月下来,他给周楠买了许多东西。大到衣服鞋子,小到糖果糕点,一个记账本都要写不下了。

    他觉得明天还是要去一趟供销社,多买几个本子备着。这孩子长得快,他花的钱也越来越多了。

    季鹏涛的字刚刚写完,身后就传来周楠的一声尖叫。吓得季鹏涛手一抖,最后一个字直接写歪了。

    “你怎么了?”季鹏涛放下本子,转过头,满脸着急地看向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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